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成功率不大,如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不能因为是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就一定会改变原来的判决结果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 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
检察院抗诉的条件:认为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的二审抗诉之间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2、理由不同; 3、提起方式不同; 4、途径不同;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
刑事申诉无果可以抗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以下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2、抗诉请求。 3、事实和理由。必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刑诉中上诉与抗诉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理由不同。 3、提起方式不同。 4、上诉、抗诉的途径不同。 5、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就是上诉不会加重处罚,但是检察机关抗诉不受此原则限制。 6、上诉只能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未生效的上诉期内提出;检察机关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只能在抗诉期内提出,再审抗诉在判决生效后任何时间都可提出。 【法律依据】
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有以下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刑事申诉抗诉的区别是:申请主体、条件及程序不同。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