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有效。抚养权协议中,除了约定抚养权归谁,还应该将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对方探视的频率、方式等相关事项一并约定清楚,以免后续因此而产生新的纠纷。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将子女探望。抚养费等问题协商好之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那么就要回了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是双方协商不一致,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可以准备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工资、收入、居住环境等,如果真的更适合孩子成长,法官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当事人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即使当事人有家暴行为,其也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孩子抚养权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权公证,由双方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根据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根据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但是,如果双方有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问题仍然需要解决。
男方愿意或者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回。可以先和男方协商,看男方是否愿意变更抚养权,愿意的,就重新签订抚养权协议; 不愿意的,就需要诉讼解决,需要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理由正当会予以支持,理由不正当的,会驳回起诉请求。
抚养权变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因此,你有权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如果丈夫去世俩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父母只要有一方还在,或者有抚养能力,孩子就应该由父母抚养。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或者没有抚养能力,那就需要由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抚养。
子女不能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只能由父母提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变更抚养权。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女方没有工作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孩子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关于抚养权的判定也不一定完全只看经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