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的证据有: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
婚前是谁抚养的抚养权就是谁的。抚养权一般还是根据当时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协商那样,不会因为再复婚而改变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
起诉子女抚养权程序: 第一,孩子若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第二,若孩子没有满10周岁,需要根据离婚是协议还是法院判以及距离起诉时间已经多长决定; 第三,要收集之前抚养权归属方未尽监护义务的证据; 第四,写诉状,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综上所述,婚姻双方在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权有异议的,有需要变更的请求的,应该及时向法院进行起诉抚养权。这其中需要一定条件而且需
争取孩子抚养权取证方法: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在我国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打官司的费用,要看是否涉及抚养费。如果仅是变更抚养权,未涉及抚养费,属于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如果涉及抚养费,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交纳。如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或原、被告双方私下解决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该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权一方有监护的权力。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了,现在有了继父和继母的话,那么继父和继母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当然也就有了抚养权的问题了,继父母与继子女是没有抚养与赡养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继父或继母自愿抚养教育继子女多年,能认定存在抚养关系的,那么可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权利义务规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抚养权没有明确的定义哪些主体有资格抚养、抚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
离婚后再婚会不丧失抚养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