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异之后,未能直接承担孩子抚养义务的夫妻另一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用。 对于子女所需的抚养费用金额,应由父母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而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最终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
协议离婚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选择不支付抚养费,但这种约定不能损害子女的利益。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当父母双方就增加抚养费的问题产生分歧时,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可以重新调整的,但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根据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平的变化,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生重大疾病等突然情况,亦可要求另一方支付应付费用。
离婚后,如果一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选择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或者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延期支付或减少抚养费数额。
未婚生育的子女与结婚所生的子女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因此,若女方未能尽到养育责任,男方有权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不探视孩子并不能作为不给抚养费的理由。
一般来讲,若女方未能如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这并不必然导致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是入狱服刑,然而,此等行为的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如果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孩子抚养费用的标准通常需考虑到子女实际上的需求、家长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标准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