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支付抚养费用,然而有一种特殊情形允许当事人免于承担抚养义务,即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其在净身出户时所放弃的财产视为对子女的抚养费用。
只要存在对于抚养费用支付的诉讼请求,那么法庭就应该进行裁决。
抚养义务无法逃避,探视孩子也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在达成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若抚养费用过高,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权利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降低抚养费用。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想要提高抚养费可以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处理,对方不愿意提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原有抚养费不够支撑孩子的生活,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增加抚养费。
在离婚状况下,若法院已经作出有关抚养费用方面的具有拘束力的裁判或决议,那么该请求可以透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
要提高抚养费可以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处理,对方不愿意提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原有抚养费不够支撑孩子的生活,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增加抚养费。
关于对子女抚养协议的设定,不得含有违约金的内容,即便恶意约定,亦为违法行为。 抚养费的给付并不是基于某些合同的约定,所以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法找到法理性的支撑。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应该是受到严格遵守法律条文的限制,绝非因为公民个人间的约定违约金条款所能主导。
当签署离婚协议时只约定某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所达成的共识实际上无法违抗法律明确赋予夫妇作为监护人所具有的抚养义务。
在关于抚养费的判决生效之后,若有一方未能如期支付相应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只要被申请执行人具备支付抚养费用的实际能力,即可借助于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来确保其切实履行抚养费的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