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的情况不同。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和损失不一致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
需要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即使是意外着火,也是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在赔偿方面最好能和对方谈妥,如果发现对方漫天要价,此时为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车祸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只赔直接损失。 原因如下: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手续时是与被保险人直接联系的,正常的理赔款交付流程是保险公司先将理赔款项交给被保险人,再由被保险人转交给事故受害方。 除非被保险人能提供一份详尽的委托书,指明他同意受害人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敢擅自交付理赔款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损失一般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损失的责任应当由买方自己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损失或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导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等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停产停业损失实质上是房屋所有权人损失,对于实际承租人提出的损失赔偿要求,应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请求权依据。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承租人递交的相关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停产停业损失以及损失的金额。 【法律依据】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受害人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在索赔的对象上,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