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摔倒受伤,通常情况下并不视为工伤;只有在员工在往返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之间过程中遭遇并非由其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者因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运轮船、火车而遭受意外事故伤害时,方可被界定为工伤范畴。 雇主有责任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并规定时限为30天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关于该名员工工伤的认定申请。
自己摔伤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看情况。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自己滑倒的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雇员摔伤伤及旁人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如果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骑车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支持。
职工上厕所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上厕所是人的正常的生理现象,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上厕所是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上厕所虽与其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是本职工作的必要延伸,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受伤,应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能,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或准备工作摔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非上述原因摔伤的,仅仅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 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如果是在上班路上自己走路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内在工伤场所内由于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而摔伤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并不存在安全隐患,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摔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