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佣的家政人员(如打扫卫生的工人)在工作时候发生意外摔伤,通常情况下,雇主(即家庭主人)需要负责。这是因为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保障雇员的工作安全。 具体来说,如果家政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环境因素(比如地面湿滑、杂物摔倒等)导致的摔伤,雇主需要负责医疗费用,同时在其不能工作的期间支付工资。如果工伤严重,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家政人员的伤害是因为他们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比如不遵守安全规定,或者在明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危险行为,那么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如果雇员有工伤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责任。
工作中摔伤,应当尽快将伤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分别申请工伤赔偿。
下班时自己骑车摔伤了不算工伤。 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路途中因自身原因而导致意外跌倒的情况,并不符合工伤定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工作时间或上下班途中所遭受的非个人主要过错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事故以及火车事故等伤害类型,方可认定为工伤范畴。 如您是由于自身体质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跌倒,则应当归咎于个人承担主要责任,这并未被列入视为工伤的主要情形之下,所以,对于这种个人负有主要责任的摔倒情况,只能依靠本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班在厕所摔伤不一定构成工伤。如果是因为单位的设施或者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劳动者在厕所摔伤; 则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但如果是由于员工自身原因,如嬉戏打闹导致摔伤,且单位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定,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
请的保洁阿姨摔伤了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家政人员在为雇主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家政服务时,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注意观察工作环境、使用安全合规的服务工具,尽量避免意外的发生,也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购买家政意外保险,用以降低风险。
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就算是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不可以。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