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当事人不知道其享有撤销权的,一般在过了撤销权的期限之后,撤销权就会消灭,享有撤销权的人就不可再行使撤销权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
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一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为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般是一年,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具体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一般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 (一)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取向债权人依法自债务人处主张权利,获得债权的清偿,是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 (二)撤销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有其必要性。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无偿行为。 (三)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四)可撤销的偏颇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附属于债权上的一种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1、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2、主观要件,指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 (1)债务人的恶意,即债务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强债务清偿的资力不足的状态与且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的主观心理状态。 (2)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利益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条件,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等等情形下才能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