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身份证挂失,即使找到了,没有必要撤销挂失。身份证挂失,只是在派出所登记一下,出了什么事情,有个免责的依据而已,并不会把原来的身份证注销,仍然可以继续使用,重新办理的身份证,也还是原来的号码,只是制证时间的不同。 【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第3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放弃债务的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会撤销公证书,否则,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都不能单方面的撤销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
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当事人无权撤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二者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由撤销权人启动;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是违法的,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需要看实际情况,房产已经过户给孩子。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关当事人有权申请予以撤销的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我国公安行政处罚记录一般是不会撤销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居间合同无效可以到仲裁部门或者法院申请撤销,撤销的条件是居间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