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援人撤销法律援助的情形: (一)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救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
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己不成立。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对撤销案件情形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符合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
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但这个不能随意撤销,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但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也就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 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以癫痫婚姻不是可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4、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