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可以撤销施工许可证: 1.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 2.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施工中三违指的是: 1.违章指挥,即指挥错误、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工艺规范或超越工作人员能力范围等行为; 2.违章操作,即不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或机械,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风险增加或不按照工艺规范和操作程序执行任务等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即迟到早退、旷工、违反工作安排、擅自离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盗窃工程材料等行为。
可以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应停止施工,然后向有关部门报告; 2、全面调查,包括现场、设计等; 3、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原因; 4、根据问题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必须有详细的处理方法; 5、根据制定的计划处理事故。 以最快、最安全、最可靠的方式处理。
承包人可以申请的施工索赔有: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造成的损失;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造成的损失;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造成的损失;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造成的损失;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工程施工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火山、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若政府未能给予应有的补偿而强行开展施工行为,这种做法无疑是构成了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方面可以尝试与政府就补偿款项的问题展开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充分协商和深入交流。 倘若在双方均已尽力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将进程委托给同级别的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公正的裁定,如果这样仍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方面可以考虑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是: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两者涵盖的范围有明显的区别。 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 专业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 2.在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主体选择上是不同的。 劳务分包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具有劳务分包资质; 而专业分包要求专业承包企业具有专业承包资质。 3.法律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管理不同。 《建筑法》中对专业分包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劳务分包的问题。 4.专业分包允许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得将专业工程本身再分包。 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或者转包。 5.在劳务分包企业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劳务义务后获得的是劳务报酬和一定的劳务管理费用。
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如果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赔偿超过部分,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取消该中标人在二年至五年内的投标资格。 4、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