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包服务费属于管理费。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费性质,即对分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
工地施工扰民属于噪音污染,可以向噪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也可以在投诉同时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减少噪音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建筑施工单位违法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施工质量控制点包含: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 方法控制,包含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结论: 包含尚未被认可的完工工作内容所带来的收益。 解析: 在建筑合同涉及的范畴里,我们提到的“尚未完工”其实意味着: 已上报给甲方以及监理的已完成的工作内容,但其数量并没有得到最终确认的收益状态。 在成本方面的体现形式则是,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必须指出的是,在某些特定地区,还会涉及到其他直接费用)在会计记账中形成的借方余额(请注意,间接费用区域内并不允许存在未完工的情况,这是因为间接费用本身并不构成工程实体,因此不可能产生任何用于未完工项目的费用)。
下列情况可以撤销施工许可证: 1.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 2.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施工中三违指的是: 1.违章指挥,即指挥错误、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工艺规范或超越工作人员能力范围等行为; 2.违章操作,即不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或机械,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风险增加或不按照工艺规范和操作程序执行任务等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即迟到早退、旷工、违反工作安排、擅自离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盗窃工程材料等行为。
可以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应停止施工,然后向有关部门报告; 2、全面调查,包括现场、设计等; 3、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原因; 4、根据问题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必须有详细的处理方法; 5、根据制定的计划处理事故。 以最快、最安全、最可靠的方式处理。
承包人可以申请的施工索赔有: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造成的损失;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造成的损失;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造成的损失;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造成的损失;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工程施工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火山、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