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一般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如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
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的效力来确认,但是《合同法》第三章的规定属于一般性规定,具体到各种有名合同的实际情况,则存在种种制约合同效力的
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未签施工安全协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即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
安全施工合同包括双方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违约责任等。甲方必须及时贯彻公司指令,宣传执行上级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活动,对乙方安全活动全过程监督。乙方必须配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