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劳务分包实为转包的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建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要求:依据《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就以下损失请求承包人予以赔偿: 承包人承建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承建的工程超出规定的合理期限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过错导致的其他损失。 上述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他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13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
根据我们国家《民讼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那么根据这个《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这个管辖法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包括。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 5、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
在因施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那么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所谓合理期限:是指根据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具体的情形,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工期和相关的合同文件约定的内容。 施工人进行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所需要的时间那么在因施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那么发包人有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是返工、改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人主要承担以下两方面的责任。 1、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281条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施工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