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效婚姻之后无法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无效婚姻申请人一般指的是,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是不可以再结婚的。
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是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解除无效婚姻的具体方式:1、申请宣告该婚姻为无效婚姻。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为无效婚姻,一旦确认判决后,该婚姻自始无效。2、进行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3、通过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重婚会算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而重婚就是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属于无效婚姻的,也就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其本身是不能结婚的,从而使得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不能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其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1、构成了重婚的;2、双方是具有直系血缘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近亲属;3、结婚时未达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不可以要求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案件不准许撤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不适用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