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是谁
1、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是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对无效婚姻的救济手段有什么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6-08-12 11:04
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妇联组织求助,保留求助记录;如果人身安全受到现实威胁,立即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对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报警记录、出警笔录、伤情记录都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若对方持续骚扰、威胁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对你实施骚扰、接触。
2026-08-12 08:5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你咨询的情况正好符合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因此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规定从基础法律层面否定了以未结婚为前提占有大额彩礼的合法性。
2026-08-11 09:55
申请受理: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8-11 08:42
离婚退彩礼的争议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法院介入,具体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区分处理:
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不需要法院判决的情况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就彩礼退还的金额、方式协商一致,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直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履行即可,协商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8-10 11:27
如果双方能够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全部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如果对方坚持离婚、无法协商一致,对方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