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 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即最长为一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因此,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或更短(如速裁程序)。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当事人可以正常申请工伤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根据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存在以下时间限制: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其他。
工伤鉴定最长时间是一年。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提出鉴定申请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内申请鉴定,如遇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家属或者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死刑复核期限是两个月以上。 1、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 2、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以发生工伤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者申请。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我们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时,我们往往会面临续签或不再续约的抉择。 若涉及劳务派遣方面的劳动合同到期而被终止时,您有权享有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笔费用应由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换句话说,也即是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其建立起劳动关系的那家机构。 之所以要求这样做,是因为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下,劳务派遣公司须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