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司法解散又称为法院勒令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可通过法院判决其解散; 或者当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依据股东的申请,裁判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
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购房人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选择退房: 1、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2、房屋质量不合格;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
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的。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林地。《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8种情形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下列情况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房租累计满6个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是不可以收取报酬的,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2、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或者用途的; 3、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制定和修改,其解释权也应属于股东会。但是,很多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已经将章程由董事会解释写进章程,这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