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房租累计满6个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