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检察院把案件移交到法院要不要请律师: 要请律师。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 构成刑事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好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37天是最佳取保期限。
检察院追加起诉和补充起诉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 追加起诉是指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行为; 补充起诉是指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进行补充的行为。
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不严重。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检察院抗诉书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标题、具体的刑抗字序号、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案件的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抗诉书的主要内容、订立检察院抗诉书的具体日期、院章、抄报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若经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予起诉,则应同时对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所查封、扣押及冻结的财产进行解除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处理措施。 对于被不起诉者可能需接受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可能有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将提出相关的检察建议并将该问题移交给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做出裁定的时间具体如下: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 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 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1、轻伤二级取保候审到检察院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2、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4、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取保候审最长在十二个月案件就可宣判完毕。至于什么时间到检察院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
致他人轻伤的,一般人民检察院要起诉,如果满足不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子送到检察院下一步是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