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死刑的执行方式具体如下: 一、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二、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有判死刑的。 我国法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会维持原判,如果有误才会改判。 具体根据案情来分析,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就可以被判死刑,如果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冰毒,贩卖50克以上的,就可以判处死刑。 但满足上述数额并不是必然被判死刑,是否判处死刑,还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
经济犯罪能判死刑。如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诈骗立案,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的,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
拐卖儿童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法院会判死刑。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儿童集团首要分子、将儿童卖到境外等情形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拐卖儿童十五人以上,或者儿童八人以上不满十五人手段特别恶劣的; (二)盗卖儿童多人或多次的; (三)劫持、绑架儿童或用药物麻醉儿童后将其出卖,后果严重的; (四)摧残、虐待被拐卖的人致其重伤、死亡或引起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在我国偷逃税款构成犯罪的,不会被判处死刑,在危害税收征管的各种犯罪中,只有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能被死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 2、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由上可知,死缓和死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刑罚,死缓并不是死刑。
贩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