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根据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等。
残保金申报表填写具体的操作步骤: 1、“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按上年计税工资平均人数填写。 2、填写后,按照税务要求进行申报缴纳。 3、不能少交钱,因为残保金是按人数计算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上就有平均人数,所以,少交一看就能查出来的。 4、“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 5、“按50%标准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 注:残保金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请按照所在的缴费比例计算。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根据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