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这里是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法律依据】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
一级医院起付钱4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钱800元,报销比例85%;三级医院起付钱1600元,报销比例80%。
目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
2018-2019年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的比例是需要2/3的比例的。所以需要达到2/3以上才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
2018年度的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选择各5%或6%的缴存比例的,应当适用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即15274.74元/月)来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即3054.9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杭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失业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15274.7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54.9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杭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缴纳比例: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