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的内容如下: 《民法总则》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
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交通事故无需负任何责任的情形: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2条规定:“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行为;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负责灯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到第182条、第184条的规定,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
关于诽谤民事责任是: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总则民事责任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丢掉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只能返还或者上交,返还或上交之前一定要妥善保管,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是要赔偿的。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
认定医疗事故完全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