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事业单位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关键是在该诉讼法律关系中,事业单位作为行政主体还是民事主体。如果是行政主体,则属于行政诉讼,如果是民事主体,则属于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授权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如,地震局、气象局、高等教育学校等。 同样,行政机关也是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的。比如,某行政机关因办公用品采购与某商场发生纠纷的诉讼即是民事诉讼。”
追究错案责任,应当严格依法准确认定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获国家赔偿。根据相关规定,检察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滥用职权造成错案的,应当承担责任。违反法定程序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经过负责的主管人员批准或者许可的,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一)、起诉状: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 (三)、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
“可以提出申诉。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 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行为。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等待《立案通知书》,然后应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 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民事官司与刑事官司的区别 第一,起诉的主体不同。民事官司中的起诉主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刑事官司除自诉案件外,一律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被害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打官司中遵循的某些原则不同。民事官司中有调解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刑事官司中则不能调解(刑事自诉案件除外), 当事人也不享有处分权。 第三,某些审判程序不同。民事官司中有调解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刑事官司中则不能调解(刑事自诉案件除外), 当事人也不享有处分权。 第三,某些审判程序不同。 ”
“民事法律行为有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等等。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事二审新证据规定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的要求,但审查的内容隐含在新的证据如何让判断的条文之中。二审程序中,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的,则转化为二审新的证据。”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 ”
民事调解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双方当事人,除被撤销外,将永久有效。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