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
抗辩权的特征是义务人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拒绝履行的权利。是针对请求权的。 抗辩权的类型有: 1、一时性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2、永久性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民法中遗弃的认定的规定是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 根据《民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遗嘱的订立: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
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
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国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是: 《中国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清算程序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
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