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1、公司法是商法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一部关于公司这种最重要的商事主体组织,运行的主体法律规范,是一部组织法。民法则主要规范非商事的民事主体行为组织原则和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 2、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与商法合称为民商法。 3、民法和商法都是调
成年人监护的制度,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当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第一监护人应该是其配偶。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民法总则保护环境的规定是《民法总则》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民法总则》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公司住所确认的大原则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民法总则》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
抗辩权的特征是义务人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拒绝履行的权利。是针对请求权的。 抗辩权的类型有: 1、一时性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2、永久性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民法中遗弃的认定的规定是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 根据《民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遗嘱的订立: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