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的特征是义务人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拒绝履行的权利。是针对请求权的。
抗辩权的类型有:
1、一时性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2、永久性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