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符合以下合同有效的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举证规则,若你无法提供原件、也无法证明复印件和原件一致,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方不认可复印件真实性时,法院大概率不会采信该证据。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八周岁以上的末成年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签订的其他合同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就是有效的,没有经过追认的则是无效的。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录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录音证据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虽然对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标准作出了以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为准的规定,但是,在适用时仍然存在因规定过于笼统而导致同一案件存在不同看法的问题。
赠与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的,且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则赠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赠与的财产一旦交付给受赠人后不得撤销,除非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只要符合下列合同的生效要件当然就是有效的: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签订的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经扫描的合同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但从证据效力方面来讲,存在诸多瑕疵。 一、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而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此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锁。此时,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具有证明较高的效力。 二、在法律上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是最高的,而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1、没有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行担保义务以后3年。 2、在现实社会,很多时候人们向他人借钱是要进行担保的,这样的话一旦有什么事情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律师解答合同在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催款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催款函只是一种普通的文书,用于催促对方付款和偿还债款,可以中断债权的诉讼时效。催款函可以用于提醒对方再不履行债务将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可以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