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优先股获得清偿的方式: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
一、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二、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三、进行程序:选任破产管理人,发出公告宣布系列事项。 四、终结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五、复权程序: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有以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开发商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账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九、处理公司财产。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
公司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终止清偿,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五、是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
我国银行现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国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人。因此,假如银行破产,用户存在银行的钱也会由国家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在我国,如果银行破产倒闭了,存款人的存款是由国家保证支付或者予以救济。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7
根据《破产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如下: 1、企业资产状况的核实。 2、企业负债状况的审定。 3、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审定根据上述资产、负债状况,对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等确认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4、对下述事项应进一步落实。 (1)超过3年不能收回的应收款数额及虽未超过3年,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数额。 (2)取得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