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就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宪法、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 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
公证处不能办理脱离父子关系。公证处并没有办理断绝父子关系的权力,并且父子关系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断绝。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断绝父子关系后仍然有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一般情况下,断绝父子关系后仍然有继承权,但是如果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规定,
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协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