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的物资和款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
挪用、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的物资和款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
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 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 任何公民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检举、揭发,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
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同的处理是属于无效合同。 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任何公民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检举; 揭发,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
在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同的处理是属于无效合同。 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任何公民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检举、揭发; 由政府主管部门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
售卖、生产防疫物资的行为不合法,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如果销售的防疫物资系假冒、伪劣商品,则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厂家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防疫产品,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
售卖、生产防疫物资的行为不合法,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如果销售的防疫物资系假冒、伪劣商品,则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厂家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防疫产品,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