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生育津贴的话是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的,只要是满足了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就可以。 2、一般只要连续缴纳满12个月以上的,就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而且后面是不能够断交的。 3、用人单位已经给员工缴纳的生育保险,那么员工在生育期间就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如果员工未就业配偶是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那么也可以从配偶的生育保险中支付。
生育津贴报销时间范围一般为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本地生育的,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生育的,生育费用个人垫付,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后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
如您在产后结束并准备离职之际,那么您仍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关于如何申请该项福利,以下是一些重要信息供您参考:首先,您需要确保申请时已经满足累计参与生育保险达到十二个月以及至分娩月份为止仍然属于参保状态这两个基本条件(这些条件均可通过政府社保网络查询核实)。其次,您还需符合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即持有有效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书或者准生证方能顺利进行申请。请注意,这些限制因素与您是否选择离职无关。只要您满足以上各项条件并且按照相关程序提交申请,便可成功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为: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在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工资公司需要补偿。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因此,对于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职工,会出现生育津贴低于其本人产假前工资的情形,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公务员没有生育保险。但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可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待遇,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予以解决。单位属于全额拨款性质的,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报销,生产费用有单位内部福利规定解决;单位性质属于自收自支并且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个人不能查询生育保险报销是否已到帐,可以让单位进行查询。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无关联之处。通常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女性员工在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产假的过程中,国家发放的用以支付生活所需的资金。然而,产假工资则是雇主向处在产假期间的员工支付的薪水。这两者之间在发放主体上存在着明显区别。生育津贴主要由社会福利机构发放到各用人单位手上,接着再由用人单位转交至对应的员工手中。而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给予员工。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企业单位都有资格参与生育保险,因此只有参与了此项计划的企业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待遇。
男职工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可以给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