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所提出的加班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但以下情形的加班不受太多限制: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其他。
临时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且符合下列情形的,被用人单位辞退后能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临时工协商一致的; 用人单位裁员的; 或者因破产而辞退临时工的等。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则被辞退后一般不能得到补偿。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老的规定要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修订后的条例不再限定为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 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当然包括全责),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需注意的是,近期有一种趋势,即交警部门在事故责任较难认定的情况下,往往不再认定责任,而是只出具事故证明书,将责任认定交由法院来完成。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工伤待遇给付发生争议的处理问题: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2、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3、义务不同。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如下: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对以下几种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