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6岁一般还受监护人监护的。但孩子满十八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就被依法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无需再履行监护职责。
精神病没有监护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有: 1、法定代理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代理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并且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只可以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事宜处理。 2、监护人,指的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通常包含:法定的监护人、指定的监护人、遗嘱监护人、以及委托监护人四种,监护人又可以分为精神病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两种。 通常情况下,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也是其的法定代理人,因此当监护人发生变更时,法定代理人也会随之发生变更。
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的财产权益。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可以作为监护人,但是直系亲属委托的是可以的。
承担原则: 1、被监护人无独立财产的,由监护人全部承担,但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 可适当减轻责任被监护人有独立财产的,应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余额由监护人承担,但单位任监护人时,单位不承担 2、父母离婚后的责任分担 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不能独立承担的,另一方才与其共同分担补充性连带责任 3、委托监护时的责任承担 原则上仍由监护人(委托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仍由监护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受托人追偿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监护人不明时 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责任 5、擅自变更监护人的: 由变更前后的监护人承担 6、单位的赔偿责任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的,有过错的单位应给予适当赔偿致人伤害的,仍由被监护人承担全责——单位有过错的可适当承担。 7、18周岁的变通侵权时不满18周岁,诉讼时已满:有经济能力的由本人承担侵权时已满18周岁,原则上由本人承担,无经济收入的,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可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 要知道,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即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财产监护方面,主要表现为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但是法律并没有赋予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因而在非出于被监护人利益考虑的情况下,监护人处分了被监护人财产的,则会对被监护人构成侵权。
监护人投诉未成年消费封号封多久,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平台具体而异。目前很难有准确的时间能对应撤销封号,很多人都是进行了申诉但是无果,建议多和人工客服申诉协商,早起寻求满意的解决结果。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有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 2、受害人须有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事实。 3、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受有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监护人有过错。只要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即推定其有过错。
堂姐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可以成为监护人。监护人是有顺序的,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只有父母不在了或者父母无力监护,才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人民法院指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当人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