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监护权的父母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
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要承担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监护职责履行后可以通过协议或指定的方式变更监护权。 《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权归属对方是可以探视孩子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变更流程如下: 一、申请。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时,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可以申请变
年满十八周岁,如果不存在不能或者不完全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形,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需要监护人,父母自然也就没有监护权;反之,则需要监护人,父母有监护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1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总则》第22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
区别抚养权和监护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常遇的问题如下: (一)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 (二)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三)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 (四)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子女时,其祖父母即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此时祖父母对孙子女享有监护权;或者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监护权变更后,如果监护权归父亲后,应当由母亲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