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一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
不履行合同一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食品经营可以卖酒。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从事食品(包括酒水)的销售、贮存和运输,无需对经营酒类进行专门的备案。另外,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我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项目分为以下几种: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公民民主监督的四种方式如下:1、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人大代表或各级人大常委会反映行使。 2、信访举报制度,通过电话、信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舆论监督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监督。 4、参加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监督权是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监督。 2、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监督。 3、行政执法机关认为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工作有指导的权利。法纪检察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公民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比如,检察院及其所设置的反贪局、行政监察机关,以及直接选举、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