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一般情况下资不抵债破产的主要原因,而破产后清算是最常见的做法,各国对于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有很大的不同; 通常有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方式,我国采取的主要是概括式的方式,破产之后可以对破产财产及时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上市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2、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 3、清算组织; 4、破产财产的界定; 5、破产债权; 6、债权人会议; 7、和解; 8、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9、破产终结。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要求清偿。 《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财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财产是包括注册资本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累计的所有财产的总和。破产清算时,清算的是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所以注册资金属于清算内容。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
企业注册资本小于亏损是会破产的,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成本费用,并且实现盈利。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所得和损失等。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员工的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
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有《劳动合同法》和《关于做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