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这种补贴是在天气比较热的时候,上班族部分人能够拿到的,那么高温补贴要交社保才有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防暑降温费无需并入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剔除,包括: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是指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待报解社会保险费不能退回。 社会保险费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收缴的费用。
可以不赔偿,但保险公司必须证明其主张的非医保用药范围的合理性。 1、保险公司所主张的扣除非医保用药,应当认定为扣除非医保用药和同类医保范围用药之间的差额部分。若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其主张的非医保用药范围的合理性以及医保范围内同类用药的合理替换方案,就应当对投保人赔偿事故伤者的全部医药费进行理赔。 2、保险合同属于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合同中并未明确解释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即是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在保险人无证据证明已明示告知投保人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的情况下。 将商业三者险合同条款“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解释为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不产生法律效力。 3、商业险合同中保险人收取的保费金额远远高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投保人对于保险的利益期待也远远高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如果对医保外用药不予理赔就明显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减少了其应尽的义务,限制了被保险人的权利,也有违诚信。 4、保险合同约定的是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该条款不应简单理解为保险人不承担非医保用药的费用。依照民法的公平原则,保险人即使不承担非医保用药的医疗费,也应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赔付。
除下列情形,其他均不属于社会保险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般2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进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职工个人缴纳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0.5%,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1%,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职工保险的险种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