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公司不是必须给员工交社保的。 1、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且类似承揽性质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2、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在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您完全有权立即辞去目前的职位。鉴于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仅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满足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作为劳动者,您享有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权利。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当用人单位存在如下任意一种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均可结束现有劳动关系,即:1.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且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薪资报酬;3.未依法履行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4.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当企业未为员工提供社保时,劳动者有权选择提前解约并求偿。 若以此为由离职,是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对应的经济补贴以及要求补充社保的。 至于经济补偿部分,这是根据你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具体年限来决定的,每工作满一年即可请求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而半年以上不满一整年的,也是按照整年来算。 低于六个月的,就只能请求半个月薪水了。
1.已经离职的,原企业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2.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3.如果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如果是单位断缴社保,可以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如果是个人断缴社保,则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经批准后就可以按规定的费率来缴纳。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保想要转移到其他城市,首先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社保中心去打印一份《基本养老参保凭证》,将打印出来的凭证分别拿到要转移的新城市和自己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申请一个自缴费的社保账户,将新城市的社保加到新账户里就可以。
社保只有三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如果你自己缴纳的社保想不要缴纳的,那么你就要办理个人社保暂停。 个人社保停保方法: 个人带上身份证和原参保手续,去参保的社保局经办大厅申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封存即可。 (因为个人缴纳社保时,是直接绑定银行卡,每月扣费的,如果你不办理暂停,它们会每月定时扣费。
入职后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属于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补充办理,否则可以去社保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当事人还可以离职并要求补偿。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