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给工人买社保不可以追究赔偿。但是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依法给付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社保少交一个月可以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针对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个人仅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进行补缴,但是并无实际赔偿可得。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该从与员工建立聘用关系之当日算起,在30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 如未能履行此项义务,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将依法云衡量并确定该企业及其员工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这也就意味着,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执行的义务,并且已经上升至了法律层面的强制性要求,不能够同劳动关系的双方进行商议或改变方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企业未能自觉、及时地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有权责成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或者补充足够金额。
若发生社保中断缴费长达五个月之久的情形,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是无法进行补充缴纳处理的。 公司员工由于自身因素导致社保断缴五个月的情形下,均无法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唯一解决方案便是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缴纳社保费用,或者,考虑延续目前的断缴状态,不过请注意,在临近退休之际,若企业员工所累积的缴纳社保期限尚未达15年的最低标准,针对此类状况,员工可选择进行补充缴纳,直至满足15年的年限后方可享有相应的退休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
在讨论有关企业缴纳五险的最低标准这个重要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应当不低于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60%这一设定原则;而最高缴费基数则不可超出社平缴费基数的300%这一设置上限。 至于五险一金的具体缴费金额,实际情况也是依据缴费基数与相关缴费比例的乘积来计算得出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五险的缴费比例并非由国家统一制定,而是由各地根据其所辖范围内的5种保险的基金运行状况自主决定和调整的。 唯有养老保险除外,它的基本政策导向往往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基础。
1、如果选择挂靠交社保,和之前在公司交保是一样的,比较方便不需要自己操作,不过挂靠交社保,公司缴纳的保费是需要自己支付的,这样算起来支付的保险费用就比较高了,适合辞职时间比较短的人选择。 2、选择自费交社保的话,首先是需要自己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的,会稍微麻烦一点,但是保险费用相对挂靠会便宜些,适合长期待业的人选择。
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4、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各地社保缴纳时间不一。社保局一般是20---25号之间正常扣公司员工本月的社保费用。很多地方规定过来这个申报期只要不是次月扣款就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是过25号以后申报不能够保证员工的社保待遇能够在下个月享受,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社保卡制卡返回,是指社保卡的制卡进度终止,当事人的制卡申请并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申请,不予制卡。如果有上述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询问理由,重新申请社保登记,并要求制卡。如果有“卡已制出”、“制卡中”等状态显示的,当事人只要等待领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