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票据遗失可以向缴费部门进行单据补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
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区别: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 《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应付票据的分类: 一、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短期应付票据与长期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是企业出具的、承诺在将来某一时日支付一定款项给持票人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力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需求者,将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
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票据的管理部门。 票据管理应当遵守票据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六
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是结果犯,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票据伪造的种类: 一是票据本身的伪造,也叫狭义上的票据伪造; 二是票据签名的伪造,也叫广义上的票据伪造。 票据本身的伪造如伪造发票人的签名或盗盖印章而进行的发票,是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的发票行为。 票据签名的伪造是假借他人名义而为发票以外的票据行为,如背书签名的伪造、承兑签名的伪造等。 《票据法》第14条规定,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