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汇票、支票、本票等可以质押。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或背书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票据即不得转让。这是对转让票据权利
中介合同违约金处理办法有4种: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是指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汇票、支票、本票等可以质押。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或背书人可以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票据即不得转让。这是对转让票据权利
中介合同违约金处理办法有4种: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中介合同违约纠纷,是指中介合同违约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我国的民法典对二手房过户后取得的发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发票丢了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应当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局,并公开声明作废。发票丢了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增值税票丢失,复印存根联,交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第二种是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所以日常生活中应该妥善保管发票
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如果开票单位需要刻制发票专用章的,需要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刻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发票遗失声明写作要点: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3、接下来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4、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
发票三个人名一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关于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这个问题我国暂无任何相关的明细文件规定。但是,由于发票的填开应当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所以原则上来说: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实际情况中,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能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也就是说实际生活中,关于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的问题,国税局认证系统认证能过,但不合规。
1、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360天。 2、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180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