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以请求撤销,但是必须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发现了对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前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除此之外不能撤销赠与条款。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实质条件:1、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2、对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3、主体应为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房产赠与给儿子,如果协议生效,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
可以,但其原件和复印件必须都有签字和按手印,签字和手印不能复印。离婚后,双方私自对房产分割写下的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负担等问题进行适当的处理:1、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2、财产问题的处理,主要指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3、对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
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离婚财产车子可按如下规则分割:若车子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如果该车子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财产分割协议有效的情况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3、合同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格式为:1、首先需要写明离婚双方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2、之后需要表明双方是真实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3、就离婚双方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等内容的约定;4、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等做出明确约定。
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陈党,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