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个规定,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只要不存在过错方,财产都应当均等分配。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那么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应当不分或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
并不是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不大。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
一、一方为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但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提出诉讼离婚没有判决离婚的,半年内禁止再次提出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男女平等等财产分割原则判决。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 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 夫妻为
哺乳期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是,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进行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
1、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的、失踪的、被劳教、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