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劳动关系”,乃指劳动者依照合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从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联系纽带。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此顺理成章地融入用人单位团队,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劳动薪酬以及得到必要的劳动保障。 而所谓的“劳动合同”,即代表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于确立劳动关系的具体约定,对于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倘若双方始终未能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亦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正常辞职。 然而,当双方打算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必须事先制定并签署劳动合同。 在尚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所形成的便是一种不稳定的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这种关系,并且不用提前30天做出任何事先通知。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2、试用期内离职的,不影响劳动者要求支付工资的权利。 3、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员工离职了但是公司领导不签字不发工资的,处理如下: 1、可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3、投诉无果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半年内离职扣工资,本质上属违约金条款。法律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此之外,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 2、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 2、如果单位因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3、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是的。 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正常,离职的原因有下列几种: 1、员工不适应用人单位工作环境或者工作岗位; 2、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比较糟糕,让员工无法接受或者认同; 3、直属上司比较苛刻或者管理方式存在问题; 4、待遇和工作内容不匹配; 5、劳动者私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