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权分为公房承租权和私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按照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其同住人是可以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的,但私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权不能继承。相关法
房屋抵押权不能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拥有房屋抵押权的债权人,只能位于其后,即在优先清偿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税款后在一般的债权人之间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民事诉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
优先租赁权不需要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
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出租权,但出租房屋需要共有人的同意。
地役权与租赁权的区别如下: 1、转让的差异 在正常情况下,地役权不能单独转移。不过所有人将土地权转让给他人的话,地役权也应当一并转让,除非合同上另有规定。拥有地役权的人是不能够自行保留这个权力的,他不能够单独的将需役权转让,而需要将地役权一起转让。 而租赁权则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租赁权,意味着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导致原租赁关系解除,新承租人直接取代原承租人和出租人(所有人)建立租赁关系。但是,转让租赁权不仅是合同的转让,还包括转让法律地位,如支付租金和其他合同义务。从本质上讲,承租人一般将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受让人取代原承租人作为租赁合同主体的身份,然后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实质上的差异 地役权属于物权,租赁权属于债权。 租赁权是债权人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人只会对自己同意的义务负有责任,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说债权是具有相对性的,而物权则是属于绝对权。因此,地役权与租赁权具有实质上的差异。
租赁权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