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独生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依法继承房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订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或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一般情况下,离异父母不能单方通过遗嘱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 父母虽然离婚,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未改变,父母双方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去世,则应当由另一方抚养子女。
立遗嘱把财产给小三是无效的,遗嘱虽然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所以应属无效。
没有遗嘱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扶养人继承。
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立遗嘱不需要配偶在场,除非是夫妻双方立共同遗嘱的,才需要夫妻双方到在场。
遗嘱不可以指定不给谁,民法典规定,遗嘱是指定谁来继承遗产,所以遗嘱一般不会指明不给谁继承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可以进行更改。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的内容进行修改,是行使处分个人遗产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人已经进行了遗嘱公证后,又立有多份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的,视为对原公证遗嘱进行的修改,发生继承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因此,公证遗嘱可以进行更改。
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