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安徽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1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刘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如果申请人发现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
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举证期限制度亦称举证时效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该在当事人双方约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 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举证将丧失要求法院接受证据、或丧失请求法院在审理时组织质证权利的一种诉讼期间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交上诉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告应当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 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此种情况下,不能推定原告当然认可相关法院的管辖权,而管辖关系到其程序利益,赋予其管辖异议权无疑对保障其诉权有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依据法律规定,原告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享有上诉权,这正是原
以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以。《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有: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盖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不会变,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刑事诉讼中没有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