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社保,一般不赔偿。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若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入职30天内,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公司一直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不交社保的行为。
若企业未能按照员工真实的薪资水平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选择前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寻求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请求该单位依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的,员工的月工资乘以8%,即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单位则以全体员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纳。医疗保险的,单位按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员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等,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员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来缴纳。单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生育保险的,则单位按照员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员工是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
在不同城市缴纳的社保,如果是同时重复缴费的话,重复缴费的年限无法累计。《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清理其他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但是如果是在不同城市,不同时间缴纳的社保,是可以累计年限的。
公司未给职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 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其他。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企业不同意补缴的职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